内容摘要: 各位考生,现就宝鸡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考生分组情况、上课节次和测试时间详见附件一: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
各位考生,现就宝鸡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考生分组情况、上课节次和测试时间详见附件一: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表和附件二:宝鸡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上课时间表。
二、考试地点
宝鸡市高新第二小学
三、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方式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测试、答辩四个方面。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教学目标及重、难点的把握,教学过程的设计等能力,需提交教学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测试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教学、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使用普通话以及板书、讲解的技巧;答辩重点考察申请人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教师职业的认知。
四、考试范围
1、高中专业技能考试范围:为本学科高一、高二年级必修教材,所有学科教材版本以宝鸡中学现行教材为准。
2、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考试范围:为其所任教学科现行教材。
3、初中专业技能考试范围:为七、八年级教材(初中物理学科选用八年级、九年级教材,初中化学学科选用九年级教材),所有学科教材版本以金台区现行教材为准。
4、小学专业技能考试范围:为本学科现行三、四年级教材。所有学科教材版本以金台区现行教材为准。
5、幼儿园专业技能考试范围:幼儿园测试教材选用《幼儿园活动整合课程教师用书》中班(上)(下),周兢,张杏如主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幼儿园专业技能考试还包括命题绘画、给定曲目的弹唱和即兴舞蹈的考核。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自备舞蹈和绘画工具。
五、专业技能测试步骤
1、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凭证,自备教材和文具(不允许携带任何教辅用书),按讲课日期(附件一: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表)和节次时间(附件二:宝鸡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上课时间表),提前1小时20分钟到宝鸡市高新第二小学备课室抽取课题签。
2、抽到课题签的考试人员,随即在备课室内用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专门印制的稿纸撰写教学设计,备课时严禁使用各种教辅书、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教学设计内容800字左右,准备时间为60分钟。
3、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教学设计后,凭身份证准时到指定教室进行测试。测试时首先向评委上交身份证和《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综合表》(课题签)。面试、测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一并进行,讲10分钟的微型课,并用5分钟时间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2-3个问题。测试完成后向评委上交教学设计。
六、注意事项
1、考生自备教材和文具,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还应自备舞蹈和绘画工具。如因考生所携带教材与指定教材不符而影响测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备课时不允许携带任何教辅用书,严禁使用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3、考试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若出现未能按时抽签、测试等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4、考生应严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发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成绩发布
宝鸡市2015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将公布在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考点乘车路线
宝鸡市高新第二小学: 宝鸡市高新区书香路,乘公交10路、61路、51路到宝鸡中学站下车。
郑重提醒:在正式备课开始30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备课室,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联系电话:0917-2790772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二:宝鸡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上课时间表
节 次 |
起 止 时 间 |
1 |
8:20---8:35 |
2 |
8:40---8:55 |
3 |
9:00---9:15 |
4 |
9:20---9:35 |
休息 |
10分钟 |
5 |
9:45---10:00 |
6 |
10:05---10:20 |
7 |
10:25---10:40 |
8 |
10:45---11:00 |
9 |
11:05---11:20 |
10 |
11:25---11:40 |
11 |
11:45---12:00 |
休息 |
午 餐 |
12 |
13:30---13:45 |
13 |
13:50---14:05 |
14 |
14:10---14:25 |
15 |
14:30---14:45 |
16 |
14:50---15:05 |
17 |
15:10---15:25 |
休息 |
10分钟 |
18 |
15:35---15:50 |
19 |
15:55---16:10 |
20 |
16:15---16:30 |
21 |
16:35---16:50 |
22 |
16:55---17:10 |
注意:考生应在规定上课时间前1小时20分钟报到,正式备课开始30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备课室,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缺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