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07-31 11:22:03内容摘要: 教师资格证已经开始实施定期注册了,你造吗?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你又清楚吗?相信有很多考证的同学内心都充满了疑惑吧!下面小编来为童鞋们详细解释下~ 2013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2013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定期注册通过率高吗?
据教育部的统计,2011年-2013年,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到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为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由此看来,通过率相当高哦!
五年一注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教师注册需具备的条件
首次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一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定期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按教师管辖权限经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借调、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或省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教师注册流程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教师注册目的
为了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通过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将不允许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如果取证后没有当老师,这有效期怎么算?
不属于各省规定注册范围的持证人,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So~大家其实不用太担心定期注册这件事,要通过还是很简单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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