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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教师资格清考体检(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公告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5-05-15 10:15:32

内容摘要: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精神, 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省考清考)成绩已经公布,现将考试成绩合格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精神, 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省考清考)成绩已经公布,现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体检及专业技能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申请人员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并自行打印附二维防伪码的《陕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查询网址:点击进入)
  二、报名条件
  1.2013年、2014年、2015年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
  2.具有西安户籍或在西安参加理论考试人员。
  三、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23日
  四、报名地点: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 地址:西安金花南路11号长兴路内150米路北。
  五、报名程序
  按照资格审核、填写资料、缴费、上交资料的程序完成报名。
  1.资格审核。申请人员到相应窗口审核确认。
  参加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陕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013年、2014年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成绩已全部合格,并已在2015年初完成报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4年准考证可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013年、2014年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已全部合格,但2015年初未报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当年准考证、成绩报告单,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同底照片电子版留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注册时上传。
  2.填写资料
  领取档案袋、《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现场如实填写体检表及申请表上相关内容,粘贴照片。
  3.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将盖有审核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收费窗口,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按照陕价行函〔2014〕68号文件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120元/人。
  4.上交资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成绩报告单、收费票据(一联)装入档案袋交回审核窗口检查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六、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1. 2015年5月28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2. 2015年5月29日,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体检地点:西安市中医医院(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69号)。乘坐公交线路618路、719路、17路到行政中心东区站下车即到;乘坐地铁2号线到行政中心站下车,从D2 出口出站,沿凤城八路向东500米即到.
  注意事项:1.考生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的早上8点到达体检地点,空腹体检;2.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复检,由于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复检),造成不能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七、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体检不合格退还专业技能考试费),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专业技能考试和网上注册安排请关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87274558, 83278608。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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