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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5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5-10-31 11:02:45

内容摘要: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40号)精神,2015年下半年安排最后一次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现就西安市2015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7日(周六)
二、考试地点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地址:建西街69号。公交5路、25路、41路、30路、500路到建东街站下车,向南100米雁塔路与建西街十字向西400米,到长胜街与建西街十字向北50米路西;地铁二号线南稍门站东南口出,乘坐709路至建西街站下车,长胜街与建西街十字向北50米路西)。
咨询电话:87274558(市资格办)    
三、考试人员
完成2015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组别划分
本次测试分为2个组(幼教一组至幼教二组)。
五、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
1.编写教案(15分)、创作绘画(10分)。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写一份教案、创作一幅命题绘画作品。
2.讲课(50分)、答辩(5分)、自选舞蹈(10分 )和弹唱幼儿歌曲(10分)。考生按照所抽题目讲课、进行答辩,并现场进行自选舞蹈展示、幼儿歌曲曲目弹唱(考场提供钢琴)。
六、考试程序
1.编写教案、绘画: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的全体人员于11月7日(周六)上午8:30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9:00-11:00在指定的考场抽取考试题目,编写教案、创作绘画作品。
考生自带文具、绘画用品进入考场,在专用教案纸上编写教案。在专用绘画用纸(A3规格)上完成命题绘画作品一幅。
教案和绘画作品完成后交考务人员,领取弹唱幼儿歌曲曲目。
2.讲课、答辩和弹唱幼儿歌曲:考生当天下午按照《西安市2015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附件)及考试时间表(注意组别、节次时间),到相应的考场讲课、答辩、自选舞蹈展示和弹唱幼儿歌曲。讲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自选舞蹈展示、弹唱幼儿歌曲10分钟,共20分钟。
七、考试命题范围
命题参照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大、中班年龄段教育内容,不指定教材版本。
八、其他要求
1.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本工作安排,查询本人编写教案、讲课的时间、组别以及节次。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凭身份证和最后一次理论考试成绩单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4.参加考试人员应按时到场,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5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时间表
(11月5日)
节次   

签到 830---845
编写教案、绘画 900---1100
午餐

第一节 13:20---13:40
第二节 13:45---14:05
第三节 14:10---14:30
第四节 14:35---14:55
第五节 15:00---15:20
第六节 15:25---15:45
第七节 15:50---16:10
第八节 16:15---16:35
第九节 16:40---17:00
第十节 17:05---17:25
第十一节 17:30---17:50
 
 
 

附件2
2015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21人)
组别 时间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第十一节
幼教一组 11月4日 下午 惠丹丹 李侯叶 李梅 李臻悦 刘欢 刘立变 刘一丹 刘珍 石碧婷 宋菲 孙媛
幼教二组 11月4日 下午 王欢 王星星 魏瑾 杨驰 杨庆玲 张凡凡 张怡 张瑜 赵琳琳 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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