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06-24 09:17:34内容摘要: 西安市2016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的社会人员及2016年驻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
(提醒: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外地生源的驻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也可回户籍地申请认定)
二、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取得相应学历。(1)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但2016年及以前取得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学历的今年还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在三年以内)。申请人可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或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下载。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一)申报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5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个工作日的8:30—21:00开放,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在开放时间内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点击页面中“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再点击“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的可以直接在欢迎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认定申报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修改个人信息)。
3、进入界面,阅读“申报人必读”后点击“下一步”,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并在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前方框打对勾”,点下一步,选择资格种类(申请资格种类和学科必须与考试所报内容一致)。
4、选择“资格种类”后,省份选“陕西省”,市选择“陕西省西安市”,认定机构选“西安市教育局”。
5、选择认证确认点: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在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
6、输入正确的身份信息后,设定自己的密码以及备用邮箱,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提醒: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错误后果自负;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7月4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地址:西安金花南路11号长兴路内150米路北。
3.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要求信息准确、打印清晰;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
7.《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下载,双面打印,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贴近期1寸或2寸免冠彩色照片)。
8.另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
现场审核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完成现场确认。
五、体检安排
请现场审核合格人员按照以下安排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1. 2016年7月11日,申请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体检。2. 2016年7月12-13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3. 2016年7月14日,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4. 2016年7月15日-16日,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体检地点:西安市中医医院(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69号)。乘坐公交线路618路、719路、17路到行政中心东区站下车即到;乘坐地铁2号线到行政中心站下车,从D2 出口出站,沿凤城八路向东500米即到。
注意事项:1.考生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的早上8点到达体检地点,空腹体检;
2.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复检,由于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复检),造成不能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领取教师资格
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经体检合格,办理教师资格证,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请7月底或8月初关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 思想品德鉴定表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2015-05-15
2015-07-24
2015-07-30
2015-10-07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