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07-02 16:12:17内容摘要: 西安市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12号)和《西安市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精神,现将西安市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就资格审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已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确认时,凡提供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审查地点
(一)蓝田县:蓝田县教育局人事科。
乘车路线:从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坐西安至蓝田高速客车,在北环路 (解放厂) 站下车,沿北环路向东五百米即到;或从西安市体育场西隔壁乘坐西安至蓝田926路公交车,在北环路 (解放厂) 站下车,沿北环路向东五百米即到。
联系人:安飒
82732337
(二)周至县:周至县教育局人事科(周至县工业路西段路北,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隔壁)。
乘车路线:从西安市水司汽车站(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13号)乘坐西安至周至的客车,到周至县汽车站下车,换乘出租车到周至县教育局;或出周至县汽车站南门,向西南步行约500米即到。
联系人:赵维 13488119565
五、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可先提供面试成绩单)等。
六、对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等原因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已正常毕业,因高校未发的除外),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面试公告将于7月8日前后在西安市教育局网站www.xaedu.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
西安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