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 考试资讯 > 正文

2016大荔县特岗教师和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公告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08-10 10:09:55

内容摘要:  2016大荔县特岗教师和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大荔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别于7月20日、8月5日将特

  2016大荔县特岗教师和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大荔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别于7月20日、8月5日将特岗招录和新任教师招录的考试总成绩及拟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大荔县政府网及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公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中小学新任教师: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8:00在大荔县中医院(大荔县郗家巷中段)门口集合。

  2、特岗教师: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7:20大荔县中医院(大荔县郗家巷中段)门口集合。

  二、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栏目后,与体检费用(240元)一起交医院工作人员,医院为考生出具正式发票。

  3、考生体检前三日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前一晚忌过度劳累、忌熬夜,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勿做剧烈运动。

  4、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违反招聘纪律予以处理。

  5、特岗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6、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7、请各有关考生注意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大荔县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

看了本文的网友又看了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师大路校区
电话:029-85568912 87555512 15399057395
备案:陕ICP备15002534号-1
  • 扫一扫,第一时间获取考试信息
  • 大德教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