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网上报名
具体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四、资格审查
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县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经市特岗办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和特困地区、山区县可适当放宽至1:2或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不足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岗位并归口上报市特岗办备案。
五、笔试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5日8:00—29日24:00,笔试时间暂定为6月30日(星期六)。
六、资格复审、面试。
(一)资格复审。县特岗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各县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特岗计划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具体工作由县特岗计划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由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现场量化赋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结束当日将面试结果报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实施县要制定严格的面试工作方案和评分规则,并报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考试总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依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按本文优先条件相关规定执行),并由县特岗计划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确定预录人选。体检合格后,由县特岗办公室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信息按《陕西省2018年农村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明确的相关内容执行,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果报市特岗办备案并确定拟聘用人选。该项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
十、补录及签订合同。2018年特岗教师应于8月10日前赴特岗计划县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务于8月20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8月20日前,县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4),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3);8月31日前,市特岗办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市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省特岗办。
十一、集中培训。8月份,县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县特岗办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十二、上岗任教。8月下旬,按“特岗计划”长武县教育局分配方案,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咨询电话:02934202819
长武县特岗办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