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8〕109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的通知》(延市教人〔2018〕31号)精神,将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特岗教师70名,其中初中12名、小学58名(其中学前教育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当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户籍条件。除学前教育的营养保健专业和小学体育足球专业不限户籍外,其他专业均为延安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延安市户籍。
6.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岗位条件。子长县户籍(一人一岗,慎重选择)。
7.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及以下学校流动。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
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本县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省市要求组织招聘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编制和待遇,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月28日前,向市教育局、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报送2018年特设岗位招聘办法和岗位需求(附件);省教育厅将于6月1日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
(三)网络初审。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由县特岗办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教育局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待后通知)。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5日8:00至29日24:00,笔试时间为6月30日(星期六)。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由县特岗办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上报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经市特岗办审核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5天的公示,确保7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8届特岗教师于8月10日前到县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由县特岗办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8月20日前,县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
(七)集中培训。8月份,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周。不按时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原标题:子长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子长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