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2 17:37:23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2016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陕民发﹝2016﹞53号)笔试成绩加分相关规定,经考生个人申请、社区和镇办确认证明,汉滨、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白河十县(区)社区办按程序进行初审,市社区办和市安置办复审。拟将111名申请加分的考生上报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予以笔试成绩加分。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至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18401、3213145
电子邮箱:373417028@qq.com
附:安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上报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
安康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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