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05 11:30:45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为加强和促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了解政府机关,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32号)要求,我县将于暑假期间开展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现将招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10日
学生见习: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25日
二、招募原则与遴选条件
按照“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今年我县暑假拟遴选30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到政府机关开展见习活动。所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纪录。
3、能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
4、蓝田籍在外地就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学生。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交通问题。
三、见习考核及待遇
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附件2),并完成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工作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报送县人社局,并为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
四、报名方式
报名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报满30人截止报名。有意者可自行下载并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在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蓝田县人民政府院内3号楼三楼)
咨询电话:029-82731701
五、其他事项
(一)见习工作要求
经过遴选合格的大学生,将被分派到政府各部门从事见习工作,具体工作由所在见习单位安排。对于见习期间擅离职守、无故缺勤、严重扰乱所在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见习单位可提前单方面终止见习工作,并且不予发放见习补助。对于能够正常履行并如期完成见习工作,经见习单位考核后发放见习补助。
(二)见习工作期间,见习生应注意人身、交通和饮食安全。
附件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附件2、《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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