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8 11:46:02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第37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为了加强我县消防力量建设,组建一支满足灭火救援、执勤战备的消防队伍,全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2名聘用制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12名)
1、消防战斗员:9名(男性)
2、消防车驾驶员:3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现为佳县户籍退伍军人。消防战斗员必须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消防部队退伍军人优先;消防车驾驶员须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1、A2、B1驾照且驾龄满2年或持有A3、B2驾照且驾龄满5年的(有消防部队驾驶经验的优先)。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同等条件下,贫困户家庭子弟优先录取。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联系电话:0912--6733765
3、报名地点:佳县公安消防大队(黄维蕾学校隔壁)
4、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包括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予以报名。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体能测试定于2016年11月17日上午8:00在黄维蕾学校操场进行。
2、测试内容。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成绩名次,按照应聘岗位3:1的比例(不足3:1的可放宽)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政治考核和体检
对体能合格人员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采取家访的形式,走访户籍(家庭)所在村委(社区)及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
体检设在定点县医院,对指定项目进行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发现有身心不健康,有遗传疾病史、有传染病、身高在1.65米以下等不适合在消防队伍工作的,一律不得参加后续考核。
政治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
2、被聘用人员属于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因故需解聘的,须提前一个月向消防大队、劳务派遣公司写出书面辞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解聘。
3、聘用制消防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军事化管理,每周轮休2天,比例控制在本单位人员的15%,轮休超过20天不得享受年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
4、凡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将解除合同,并自本月起停发一切待遇。
(1)灭火救援现场不听指挥、临阵脱逃者;
(2)未履行保密规定,泄露部队、国家秘密者;
(3)不服从消防队管理或不遵守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者;
(4)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者;
(5)其他不宜于从事消防工作者。
六、待遇
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暂定为2000元/人·月,代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缴纳。食宿和聘用期间被装费用由消防大队负责。
佳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1月8日
附件一:佳县2016年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性 别 | 年 龄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婚姻状况 | 文化程度 | 相应专业技术等级 | ||||
籍 贯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户口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身 高 | |||||
头 围 | 胸 围 | |||||
腰 围 | 鞋 号 | |||||
本人简历 |
备注:联系电话必须为报考人有效电话,确保24小时开机,方便工作人员及时通知考试事宜,如有关机、无法接通等状态,视为放弃考核。
附件二:佳县2016年招聘聘用制消防员资格审查表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
姓 名
联 系 方 式
说 明
一、本表一律用规定的汉字简化字填写,用钢笔(蓝黑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的、阿拉伯数字填写。栏目内填写不下的可加附页。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
二、“主要社会关系”栏及之前各项,由本人如实填写,其中:“户别”指本人是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种组织、担任何种职务”指本人曾加入过何种社会团体、宗教组织等并在其中任何种职务。
三、“学校(工作单位、村、居委会)鉴定意见栏”,招收前系在校学生或待业青年的,由应征公民最后就读学校的原班主任或指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学校印章;在外地就学,其学校无法直接填写本栏目的,应附原就读学校的调查证明材料;招收前系在职或下岗职工的,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劳务派遣机构鉴定意见栏”,由被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对应聘对象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印章。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由县劳务派遣机构审查合格的人员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派出所印章。
六、“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审结论意见”栏,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聘用制消防员招聘工作的人员对各方面审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定,作出政审结论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姓 名 | 曾用名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性 别 | ||||
家庭出身 | 民 族 | ||||
本人成分 | 文化程度 | ||||
宗教信仰 | 何时入党(团) | 婚姻状况 | |||
籍 贯 |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 ||||
现工作单位职务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家庭住址 | |||||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种组织、担任何种职务 | |||||
何时、何单位、何原因受过何种奖惩 | |||||
受过何种军事或专业训练、有何特长 | |||||
本人简历及证明人 | |||||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 | |||||
主要社会关系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 | |||||
学校(工作单位、村、居委会)鉴定意见 | 责任人签名: 单位(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 | 责任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消防大队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劳务派遣机构审查结论 | 责任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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