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4 14:25:08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6]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南郑县有关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
圣水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1名;
高台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两河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红庙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1名;
湘水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湘水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1名;
牟家坝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1名;
法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法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1名;
小南海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小南海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南郑县任满2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选岗及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南郑县政府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大学生村官录用通知书、聘书等相关证件于2016年12月15日08:00--18:00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选岗及考察
笔试选岗及考察的程序和重点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6日参加选岗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确定总成绩(受省、市、县表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每次分别加5分、4分、3分),最后由总成绩排序先后选择工作单位。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县委政府综合大楼5楼511会议室。考试前半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笔试选岗结束后,组织考察,着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体检
对考察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21在南郑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和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6-5513193 0916―5512234
中共南郑县委组织部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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