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6 14:54:03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11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开展。
二、时间安排
1月3日至1月11日,报名遴选。
1月16日至2月17日,学生见习。
三、报名条件
1.延川籍在外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道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道德良好,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能自行安排食宿。
5.凡之前参加过延川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不再安排见习。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延川籍在外学习见习大学生由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组织通过择优遴选。
(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遴选工作,见习大学生安排不少于60人。
五、报名方式及填报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自愿微信公众号报名。
1、请报名者登陆延川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大学生假期到延川见习报名表》。填报完成后,需将《报名表》(必须高校团委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学生证基本内容页、学校注册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关注“延川信息”(yanchuanxx)微信公众号上传报名。
2、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人数,则通过报名顺序、资料完整度择优遴选。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应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对见习单位的要求
1、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
2、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3、见习大学生不代表本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4、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给见习大学生生活和交通补助费。所需资金由所在见习单位按要求给予兑现,县财政根据文件规定年底给予追加列支。
(二)对见习大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注重自身形象,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三)对街道办、各乡镇的要求
街道办、各乡镇负责把活动内容传达到辖区社区、村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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