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4 15:49:24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因部分考生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事业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1 | 张 甲 | 116130698618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09 |
2 | 邱欢堂 | 116130698619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09 |
3 | 吴兴欢 | 116130698623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09 |
4 | 陈祖雪 | 116130698630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09 |
5 | 刘 航 | 116130698703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09 |
6 | 郑希田 | 116130698906 | 咸阳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11 |
7 | 王 科 | 116130699121 | 渭南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13 |
8 | 何 婷 | 116130699404 | 汉中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 1742110516 |
请以上考生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
联系电话:029-8769508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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