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30 10:59:14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根据《安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精神,汉滨区教体局于2016年7月25日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了体检,在体检中共有3名考生自愿放弃。按照《安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要求,根据招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分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
教育理论 | 专业知识 | 小计 | 原始成绩 | 加权系数 | 加权后成绩 | |||||
石艳 | 女 | 小学数学 | 161942 | 43 | 53 | 96 | 82.80 | 0.98 | 81.14 | 61.25 |
王佳欣 | 女 | 小学美术 | 162548 | 49 | 39 | 88 | 84.00 | 1.00 | 84.00 | 60.00 |
李晓 | 女 | 初中历史 | 160192 | 46.5 | 76.5 | 123 | 76.70 | 1.00 | 76.70 | 67.58 |
二、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地点
1.被确定为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递补对象的考生,请于8月1日上午7:30在汉滨区教育体育局(汉滨区五星街127号)后院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各考生体检项目结束后于8月1日18:0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档案材料交汉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208室),逾期未上交上述证件和个人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执行。
2.按有关规定,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直接向医院缴纳。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需加盖复审合格印章)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考生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体检完毕不得离开。
5.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恰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并注意安全。
6.请所有参加体检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五、结果公示
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汉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915—3212705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29日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师大路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