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0 17:33:28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为切实加大治污降霾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公安检查站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给彬县治污降霾办和韩家、大佛寺公安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方式
采用面向社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彬县籍户口;
2、年龄要求18-28周岁(1999年9月30日-1989年9月30日)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0周岁(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3、身高1.70米以上,裸视1.0以上,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6、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指挥,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采取过其他强制措施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身体残疾、刺有纹身、患传染病及皮肤病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彬县电视台和彬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一览表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彬县公安局政治处;
3、报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需持彬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学历、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以上学历需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同时携带个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时统一发放笔试复习资料,收取资料费80元。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共同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项目为笔试、体能测试二项内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警务辅助人员业务知识考试复习资料》。
2、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不达比例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五)体检和政审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进行。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初录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初录人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初录人员在彬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5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公安局与招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八)考核管理
1、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岗位需求统筹安排,聘用到彬县治污降霾办和韩家、大佛寺公安检查站工作。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满一年后,每年度10月份对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由公安局牵头、人社局参与),实行末位淘汰制。
3、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进行管理。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出现违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将解除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县公安局现任辅警同等待遇。
(二)社会保险
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9-34922868,13488403262
联系人:苏 翔 张东升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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