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西安市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市人才发〔2015〕2号)等文件精神,经征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确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238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识之士来西安市建功立业,大展宏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享受如下待遇:
(一)招聘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span times="" new="" roman';color:#ff0000;font-size:16.0000pt;"=""> 2019年11月13
2019年西安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xahrss.xa.gov.cn/news/tzgg/20686.htm